黑龙江电子税务局9月1日,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建设的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二期)将正式上线运行,新版电子税务局推出网页版、客户端版、手机版三种版本,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欢迎下载体验!
软件介绍
黑龙江电子税务局二期
黑龙江电子税务局软件功能特点
1.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消息提醒,及时了解涉税通知。
2.为您提供税费政策文件、税费热点问题的智能全文检索。
3.进行自然人注册后缴纳社保费或个人所得税。
黑龙江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流程:
第一步:
登录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模块。
第二步:
在“资料下载”目录下,点击、下载“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版操作手册”。
纳税人按照操作手册安装电子税务局软件后,其登陆方式有三种,即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CA登陆,金税盘、税控盘登陆。其中,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电子税务局开户,提供与纳税人识别号绑定的手机号,该手机号将可动态获取登录验证码,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验证码登录方式登录。
申报税务常见问题
一、纳税人违规将增值税发票当“收据”使用,造成申报比对“不成功”,应如何处理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 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将发票当“收据”使用后,造成申报比对“不成功”的,启动比对异常核查流程。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系统提示“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金额”与“红字专用发票 信息表金额”比对不符,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 发票,并按照《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后,未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在 防伪税控系统撤销未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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