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报告是由七达网为您提供的,该Word模板的后缀名为.doc,在本站可以免费下载使用,您还可以使用Word对该模板进行修改和设置成为自己所需的样式。
办理条件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所需材料
1 、 户口簿
2 、 收入状况证明
3 、 佛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报告
4 、 身份证
5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镇街民政部门作出审查决定。镇街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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